受賄近10億元 中信銀行前行長孫德順被判死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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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3/11/10 17:50

最後更新: 2023/11/10 18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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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信銀行前行長孫德順受賄近10億元(人民幣,下同),一審被判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。死緩期滿後終身監禁,不得假釋。

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公開宣判孫德順受賄一案。法院指,孫德順在2003年至2019年間,先後利用擔任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長,交通銀行北京市分行行長,中信銀行副行長、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,為有關企業在獲取貸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,非法收受財物折合逾9.795億元。

法院認為,孫德順受賄數額特別巨大,犯罪情節特別嚴重,但他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,認罪悔罪,積極退贓,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,具有法定、酌定從輕處罰情節,決定對其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死緩期滿後將終身監禁,不得減刑、假釋。其犯罪所得將依法追繳,上繳國庫。

現年65歲的孫德順於2020年3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,之後被開除黨籍。中紀委指其毫無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,嚴重違背黨中央關於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決策部署;價值觀極度扭曲,既想當官又想發財,把貸款審批權力作為謀取個人利益的籌碼。

責任編輯:易燕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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